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与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8-04-01 发布单位 : 点击数:1153

3月中下旬,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并组织市教体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食药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现形成如下情况与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发展学前教育意义重大

学前教育关系民族未来。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教育和人才培养战略的实现,关系到民族未来的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全过程监管,一定要让家长放心安心。

学前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根基。“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没有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乃至其他各级各类教育。普及和提高学前教育,对健全和发展包括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大学教育在内的教育体系建设有着基础性、全局性的影响,是国民素质整体提高大厦的奠基工程。

学前教育是当前民生短板之一。随着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预计从2019年开始,学前教育资源需求将大幅度增长,2021年将成为未来我国学前教育办学压力最大的一年。就我市来看,入园难、入园贵等,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短板。4年后,学前教育的缺口将达到峰值。预计到2020年,全市在园幼儿将达到25000人,幼儿园缺口15所,专任教师缺口870人,保育员缺口320人,学前教育经费供给量远不能满足未来需求。

二、我市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全市现有幼儿园79所,其中公办园仅有7所。普惠性资源不足是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最大矛盾。农村幼儿园完全推向市场,布点分散、规模随意、质量较差。城区幼儿园在办园水平上呈阶梯式、差异化态势。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起点,由于起点的不公平导致幼儿成长的不公平,人民群众不满意。

(二)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在经费保障方面,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头经费、公用经费完全靠自筹,且工资标准不高。在人员保障方面,专任教师缺口较大,我市幼儿园保教比分别为1:22和1:34,与《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相差较大,且90%幼师都是聘用制,录聘时随意性大,上岗后流动性极大且存在不可预测性。引进专业幼师的长效保障机制尚未形成。

(三)队伍不专业的问题。全市现有学前教育教职工1760名,其中专任教师791名,获得幼儿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人数只有390名。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办园门槛准入不高,导致了学前教育队伍不专业的现状。少数民办幼儿园业主安全意识淡薄,价值取向功利化,在流行病防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风险。由于教师队伍的不稳定、不专业,导致办园水平和质量离行业要求和家长期望有一定差距。

三、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把学前教育列入年度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科学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第三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市财政要落实好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00元/生、年),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市人社、财政、编制、教体等部门要按照“两教一保”教师配备标准,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制度,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学前教师职业吸引力。

(二)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市教体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动态监管,实行挂牌督导和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着力加强全市幼儿园的保教常规管理、安全管理、招生管理、班额管理和收费管理,全面规范办园行为。紧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升保教质量。各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要大兴学习之风,通过自我学习、同伴互助、专家引领等方式,唤醒其参与教研的内在需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平台,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三)进一步强调公益普惠。一是发改部门要进行办园成本监审,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食药部门要为提高幼儿营养膳食质量等创造条件。二是要研究出台幼儿园“按条件定规模,按水平定级别,按级别定收费,按质量定奖补”等一系列政策,引导幼儿园坚持走普惠优质发展的道路。三是加大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结对帮扶和精准扶持的力度,推动游戏模式共研;将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专业成长计划,开展高质量的免费培训;探索专业化集团化办园模式。


(四)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幼教工作的领导,解决好规划布局、办园准入、安全监管、规范管理、部门联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维护好幼儿园周边及园内的公共安全。卫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食品卫生安全和幼儿及教职工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办园资质和办园许可前置的有关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收费管理,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建设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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