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职能

作者:szzx 发布时间 : 2022-03-03 发布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 点击数:34821

(一)组织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

(二)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贯彻落实市政协全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

(三)制订专委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四)组织本委委员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广泛联系人口资源环境建设方面的委员和有关人士,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定期开展活动,为委员在人口资源环境建设方面知情参政、建言献策、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