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培训资料业务知识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7-09-01 发布单位 : 点击数:2946

1、什么是社情民意

社情民意即社会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社情包含民意,民意是最重要的社情。人民政协的性质要求重视民情、反映民意、广集民智。人民政协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情民意是协商讨论的客观依据,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参政议政的基本素材。反映社情民意,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畅通社会主义民主渠道的重要举措。

2、什么是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人民政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指由政协的信息工作部门或专门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政协委员,通过政协的各个界别把当前社会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收集上来,进行整理,以政协信息等形式如实地向党和政府部门反映的全过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基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人民政协拓宽履行职能渠道、丰富履行职能实践,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积极贡献。

3、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写入了中共十六大报告,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都要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和政府只有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体察群众的情绪,了解群众的需求,才能制定出真正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政协委员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的各界别群众的利益,各界委员及时地把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通过政协信息渠道反映给党政决策部门,是执政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是党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

加强和深化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基础性工作。人民政协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必须了解实际,了解各界群众的真实愿望和要求。要使政治协商更加切实,民主监督更加有效,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了解社情民意的深度和广度。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都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意义。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认真开展起来,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4、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总体要求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照政协章程和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要求,体察群众的情绪,及时准确地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决策,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服务;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服务;为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服务。

5、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

(1)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党和国家及地方大政方针制订与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

(2)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和谐湖北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4)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情况的反应;

(5)对重大突发事件、严重灾害的实情分析、防治对策,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6)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意见和建议等。

6、人民政协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优势

人民政协具有组织上的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的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具有诸多优势。

联系广泛,代表性强。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政协委员代表各界别群众的利益,他们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本界别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有利条件使他们能够把所联系的各界别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收集起来,通过政协信息渠道反映给党政决策部门。

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是各族各界卓有影响的代表人士,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和政治素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着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提出有价值、有深度、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位置超脱,善于建言。政协委员来自参加政协的各个界别,所以各界委员较少受到地区和部门利益的局限。他们可以超越地区和部门利益的束缚,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具有宏观性、倾向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通各界,上达中央。各级政协委员可以利用政协信息渠道向各级政协及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政协组织与各级决策部门充分进行沟通,保证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民主渠道的畅通。

7、政协委员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

政协委员是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是政协信息的宝库和源泉。离开政协委员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界委员应当自觉地把政治荣誉与政治责任统一起来,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的群众,经常地、主动地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自己成为本界别群众名副其实的代表。政协组织应主动为政协委员熟悉政策、把握全局创造条件,使他们敢于反映、乐于反映、善于反映社情民意。政协组织保护政协委员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反映社情民意的民主权利。

8、收集和报送信息是政协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

专门委员会是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收集和报送信息,是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和重要的工作内容。政协各专委会在组织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应当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通报情况、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切实保障政协委员的知情权,为他们反映社情民意创造条件。注意在日常开展的视察、调研、座谈、情况通报、走访、简报等项工作中挖掘和提炼信息,更好地发挥政协专委会在履行职能中的基础作用。

9、政协信息工作的原则

(1)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原汁原味”地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2)注重质量。着眼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决策,充分反映需要党政决策部门了解的或其需要了解的有分量、有价值的信息。

(3)突出特色。发挥政协优势,突出界别特色,避免一般化。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部中、高层人士的看法,包括少数人的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4)争取快速。收集和报送信息要反应灵敏,减少环节,快捷高效。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连续报。

10、政协信息的特点

界别性。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政协的每一个界别,都联系着一部分群众。政协信息主要是反映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本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界别性是政协信息区别于其他信息的一个重要特点。

真实性。真实性要求如实提供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地、“原汁原味”地反映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警示性。政协信息要求敢于反映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敢于反映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意见、建议。包括较为尖锐的批评和前瞻性的警示。

建设性。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党和政府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即便是警示性、批评性的意见和建议,也是立足于出主意、献良策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具有积极的建设性。

内部性。政协信息反映的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不宜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以内部刊物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同志,供决策参考。

11、政协信息的主要来源

(1)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上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2)根据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相关建议案、建议等转化的信息;

(3)政协委员在视察、考察、座谈、专题调研、学习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政协委员通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热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5)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在组织委员视察、考察、座谈、调研等活动中了解到的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6)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市州县()政协报送的信息和反映的重要情况;

(7)政协信息工作部门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专访、约稿等形式收集的信息等。

12、政协信息的基本要素

政协信息有六个基本要素,即:时间、空间、主体、事件、结果、建议。时间是指要准确地反映信息主题发生的具体时间,它体现出信息的时效性;空间是指反映信息主题发生的地点和范围,某种程度上它决定着信息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主体是指要准确交代信息涉及的对象(人或群体);事件是指信息中所反映问题,包括信息主体与事件的关系、事件的背景、事件的发展过程等;结果是指导信息对所反映的事件要有性质的基本判断和初步的定量分析;建议是指根据上述五个要素,信息提供者向决策部门提出的具有独到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应当是政协信息中最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主体部分。

1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即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政协信息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在新世纪新阶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中共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是大局,为实现中共中央全会部署的战略任务,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献计出力。省政协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信息的收集、选题、提炼、编辑和报送等方面,根据省委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部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决策。牢牢把握“三个更紧”,即与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结合得更紧,与湖北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贴得更紧,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得更紧,使政协信息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进展。

14、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

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是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途径。扩大信息来源,一方面要挖掘蕴藏在各界政协委员中的真知灼见,把他们对国家和我省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充分地汇集、提炼、整理出来;另一方面不拘泥于仅仅注意报送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应把视野放得更宽,注意收集和报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政协委员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信息质量,就是采编报送有分量、有价值的信息,做到真实、准确、适用、有实效,要不断使政协信息向“深、重、新”拓展。深,就是增加信息的深度;重,就是增加信息的分量;新,就是让信息更多地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观点,增加前瞻性、倾向性、警示性信息。只有不断扩大信息来源,努力提高信息质量,才能使党政部门的决策建立在更加科学、民主的基础上。

15、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三个侧重”

在收集和报送政协信息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智力密集、位置超脱、较少受部门利益和地区利益局限的优势,侧重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下通各界,上达中央,渠道畅通的优势,侧重反映统一战线内部中、高层人士的看法,包括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将这些意见及时反映给高层决策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面广的优势,侧重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16、正确处理报喜与报忧的关系

信息工作者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要收集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赞扬肯定的意见,也要收集反映群众的批评建议。报喜和报忧都是为了促进党和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推动和改进工作。特别是报忧不是以冷眼旁观的态度只提出问题,而是在报送问题的同时,注重实事求是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即以积极的态度报忧,而不是以消极的态度报忧;以主人翁的态度报忧,而不是以旁观者的态度报忧;以一分为二的态度报忧,而不是以片面的、绝对化的态度报忧。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社情民意,既不能只报喜不报忧,也不能只报忧不报喜。

17、收集和编报信息需要注意把握的“十个宇”

要使信息工作向深、重、新拓展,就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十个字”:

一是政策性信息要“准”。政策性信息是指政策性比较强、涉及面比较广的信息。这类信息,要求信息的提供者、编辑者、报送者都必须确保信息及所提建议、意见的准确性。如果报送的信息失真失度,不准确,就有可能对决策者起到误导作用,一旦形成决策,就会影响大局。所以,政策性信息必须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准,政策把握得准。

二是突发性信息要“快”。面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工作者应尽快作出反应。如果决策者不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了解到发生的真实情况,就不可能作出决策和部署,更谈不上从容应对突发事件。因此,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快速、灵敏地捕捉和报送信息。

三是苗头性信息要“早”。要善于尽早从苗头中发现问题,尤其注意发现带有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预防措施,防微杜渐。

四是倾向性信息要“锐”。对于一些倾向性很强的问题,反映要敏锐、尖锐,要善于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抓住问题的要害。

五是普遍性信息要“精”。对于带有普遍性而各方面反映又比较多的问题,要去粗取精,深入提炼,精编精选,避免一般化。

六是焦点性信息要“全”。焦点性信息是指反映社会上为众多人所关注的事情的信息。对这类信息报送要力求真实、准确、全面,既要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要反映少数人的合理诉求;既要反映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又要反映老百姓的呼声;既要反映这部分委员的意见,又要反映那部分委员的主张。注意综合归纳各方面的意见,力求全面地反映情况和意见。

七是建议性信息要“独”。通过政协信息渠道提出的建议要有独到见解,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界别优势和专业知识水平高的优势,提出有新意、有见地、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避免众所周知的泛泛而谈。

八是经验性信息要“鲜”。经验性信息不能总是老生常谈,而应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入,不断总结出新鲜经验,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

九是观点性信息要“灼”。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智力密集、代表性强的优势,把他们对某些问题的观点和看法鲜明、透彻地表达出来,把他们的真知灼见充分地反映出来,使这类信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深刻性,集中体现民智。

十是表态性信息要“少”。必要的表态是要有的,对重大问题的表态也是十分必要的。但不必对大大小小任何事情都要表态。缺乏实质内容的表态性信息过多、过滥,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表态的价值,也失去了政协信息的特色。

上述“十个字”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而不是相互分割、相互排斥的。

18、湖北省政协信息刊物

省政协的信息刊物有《各界反映》普刊、增刊,《情况反映》等。

《各界反映》是省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向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全国政协信息部门反映政协委员重要意见、建议的不定期内部刊物。其中《各界反映》普刊主要反映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其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各级政协组织对于一些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各界反映》增刊主要反映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各级政协组织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包括对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较为尖锐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各界反映》每期专报省委、省政府主管或分管某项工作的领导同志。

《情况反映》是省政协每年一次全体会议期间不定期内部信息刊物。政协委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反映当前经济社会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情况,重要的社情民情,带有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以及批评与建议等。

19、调研与提案成果的信息转化

专题调研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具有委员参与面广、调查系统全面等特点,经过深入调研,提交的调研报告和形成的政协建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于专题调研的周期比较长,调研报告篇幅比较长,政协委员和信息工作者一方面应充分利用政协信息“短、平、快”的优势,及时地将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和一些时效性较强的意见建议通过政协信息渠道反映给党政部门决策;另一方面应在调研报告形成后,及时地将调研成果,即调研报告中创见性的思路和可操作性对策建议提炼成信息,反映给党政决策部门。这样,既反映社情民意,又促进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

提案工作是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一项规范性、经常性的工作。每年一次政协全体会议上及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各界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都要提出大量提案。这些提案是宝贵的信息资源,可以从中提取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及时报送,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注重提案转化为信息的报送工作,既突出政协信息的界别特色,又促使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20、信息的报送

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全省各级政协可通过湖北省政协信息工作部门开设的反映社情民意电子信箱(hbzhengxie126.com)直接向省政协提供和报送信息,也可通过传真(02787899672)提供和报送信息,信函(邮编:430071)等方式提供和报送信息。省政协信息工作部门对信息进行登记、筛选、提炼、编辑和整理,根据需要,按程序分别报送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工作部门,视情况报送全国政协研究室信息局。

21、信息的反馈

省政协办公厅每季度向全省政协各信息单位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包括省政协采用的各信息单位的全部信息条目,省委、省政府、全国政协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条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部门刊物采用的信息条目。通过《政协信息采稿反馈单》及时向提供信息的政协委员和信息单位反馈信息采用情况。

22、政协信息工作会议

省政协办公厅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议。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无党派人士和省政协各专委会,各市州县()政协信息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信息工作人员,省政协特邀信息员等出席会议。会议的主题:总结上一年度工作,交流经验,探求规律,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新一年度信息工作。

23、加强政协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政协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政协信息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政协办公厅()相关处室,都应配备专()职信息员。新的形势对政协信息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协信息工作者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熟悉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努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发扬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守保密制度。政协信息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信息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社情民意信息范文南水北调水源区十堰市人民的期盼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徐少杰、省政协委员柯德馨调研反映:以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加高为标志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已正式启动。丹江口水库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作为水源核心区及水质安全保障区,其移民搬迁、环境治理、经济建设任务非常艰巨。十堰库区人民热切期盼国家建立对调水区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长效机制。

地处秦巴山区的十堰土地贫瘠,是一个老少边穷的山区市。南水北调工程给十堰人民带来了发展的机遇,更带来了挑战。十堰库区人民曾经为丹江口水利一期工程作出了贡献与牺牲,不少遗留问题至今未能彻底解决,现在又面临第二次淹没和搬迁。在库区过去建设发展明显滞后,土地资源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为保证“一江清水送北京”的大局,又使库区人民尽快致富奔小康,亟需国家和湖北省出台有关政策。建议:

一、制定《丹江口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和移民扶持基金,专项用于库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二、制定优惠政策,重点向水源区、水质安全保障区倾斜,诸如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土地开发整理、优势农产品产业开发、发展农村能源等政策。

三、尽快组织对口支援,促进库区经济发展。国家有关部委已表示大坝加高开工后考虑组织对口支援。建议比照三峡工程对口支援的做法,组织受水省市和中央机构对口支援十堰库区县市。湖北省应参照全省支援三峡建设的做法,组织对十堰库区乡镇开展对口支援。

四、把十堰市纳入国家移民试点实施范围。国家开发办已在西部4个省开展生态移民试点,建议对十堰市自然条件恶劣、难以脱贫的地方实施生态移民。这样,既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又有利于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保护生态,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五、把十堰市纳入循环经济试点。十堰作为黄姜生产发源地,其黄姜产业是当地农村经济的支柱和财政收入的重要税源,关系百万姜农的利益。目前,黄姜深加工和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黄姜的污染实质上是其可利用资源大量浪费造成的污染。如把其纳入循环经济试点,进行生物治污,黄姜生产不仅可以实现排污达标,而且可以成十倍、几十倍的增值。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徐少杰、省政协委员柯德馨调研反映:湖北省十堰市八县()区均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域,其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任务极其繁重。由于省相关管理机制不顺,导致职责不清,工作运行不灵,一些工作难以推进,不利于实现“一江清水送北京”和当地经济发展。

为此,徐少杰、柯德馨建议:

一、理顺牵头单位。目前,当地相关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涉及到省发改委、南水北调中线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以及科技、水利、环保、农业区划等多个部门,市、县为申报一个项目,争取一项专款,往往跑遍所有相关部门,常常遇到“这家推那家、那家推这家,谁也不表态”的落空局面。要实现送水与发展两促进,加强移民、环保、发展等项目和资金的审批与管理,省应该明确牵头单位,采取精干、高效的联合办公的形式,受理核心水源区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县()区相关工作机构。作为核心水源区的十堰市八个县市区,南水北调工作机构不一,除少数单独成立了办公室外,大多是挂靠本级政府发改委或无机构而由发改委负责相关工作。无论哪种形式,均未明确是常设或非常设机构,工作无编制、无经费、无场所、无手段、困难重重。以郧西县为例:该县南水北调中线办公室挂靠县发改委,除市里去年拨款1万元外,无工作经费支持,只有负债和靠借款运转。因此,应对这一机构及其编制、经费渠道予以明确和规范,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江南三大水系主要湖泊的环境治理工作亟需重视

武汉市政协副主席陈振中、九三学社成员黄金培反映,最近对武汉市江南的东湖、北湖和汤逊湖三大水系水环境现状及水污染治理进行调研后,对该市水环境感到忧虑:

1、湖泊面积急剧缩小。20世纪50年代江南三大水系主要湖泊实测总面积为185.6Km280年代为128.2Km2,缩小30%。现在则缩小更多。

2、水质急剧下降。据三大水系主要湖泊水质监测评价表反映:被检测的19个湖泊中,只有北湖水系的竹子湖、严东湖及东湖水系的东湖港、汤逊湖水系的野湖等4个较小湖泊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类水标准,其余全部超标。更令人吃惊的是,受重度污染的湖泊竟然高达10个,其中V类水质1个,劣V类水质9个,占被检测湖泊数量的52%,呈现水质性水资源危机。这一现象不仅仅表现在江南,全市湖泊污染状况大体相同。

为此,建议:

一、基础工作做扎实。(1)测量湖泊摸清家底。该市现有的湖泊面积统计数据仍是沿用上世纪80年代的资料,缺乏近期实测数据。需对现有湖泊进行一次实测,摸清家底;(2)应检查湖泊勘界立桩是否严格按照湖泊水位控制标准(吴淞高程),若有出入,应更正;(3)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给湖泊水体功能定位。湖泊一般具有养殖、观赏、灌溉、蓄洪、饮用水源等功能。对湖泊的功能要求不同,则防污治污的措施、规划和方案相应有所不同;(4)补充湖泊绿化用地线。《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未对湖泊绿化用地线作明确要求,需补充湖泊绿化用地线,并根据湖泊功能规划岸边保护线。如,观赏湖泊周边可规划车辆人行线、绿化带各40米。养殖水体可规划交通、绿化带各20米。用于纳污的湖泊只留通行、绿化带各10米。

二、截污处理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切不可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在这方面上海、深圳、南京等城市已先行放开市场。如,上海市政府已就全市城市污水全面治理与上市公司“上海实业”签约:政府将全市污水治理项目的治理及营运权委托给该公司,要求他们在58年内筹集100亿元,保证治理及营运任务的完成,保证全市污水治理率达到90%—95%,并以市场竞争中的合理价位完成以上任务。比照上海的做法,武汉条件更为优越。武汉市“城投”与上市公司武汉凯迪公司就城市污水治理项目已经有了良好合作基础。

三、强化措施是保障。(1)加大工业点源达标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不再审批新的污染项目。(2)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大力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3)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因运行费用高,时开时停。应提高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罚款标准,用于解决部分运行费用并促使企业加大治污力度。如对二氧化硫污染物的排放,罚款对企业的生产成本是,一公斤2角钱,而治理成本是一公斤16角钱。因此有的企业不愿意花钱治污,但愿意接受罚款。(4)治湖与治江要结合。治湖是根本,治江是目标。应明确治理的重点地区、重点湖泊水系、重点工厂并提出治理目标、进度要求。(5)引江放湖。打通长江与东湖接口,最好将东湖水系与北湖水系连通。

四、加强护湖执法队伍建设。 (武汉市政协)

荆江分洪区安全区不安全问题突出

荆州市政协委员、公安县政协主席严厚英等反映:荆江分洪区总面积921.31平方公里,为确保分洪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国家在分洪区内兴建了21个安全区,构筑了52.78公里围堤,总面积19.58平方公里。

中央对于荆江分洪区的方针是“分洪保安全,不分洪保丰收。“有了安全区的存在,对于灾后重建,减少灾害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前不久公安县政协调查发现,安全区不安全的状况十分突出:

1、堤防不安全。一是现有围堤自1954年分洪挡水后45年来未经受洪水浸泡,防分洪水位堤顶欠高0.51.50米的就有17.9公里,堤面欠宽34米的有8公里,近两年虽对几处围堤进行了加高培厚,但植被和堤面道路毁坏严重,不利于分洪转移及防汛抢险应急时的人力、物资调运。二是在安全区内,靠近围堤的堰塘多、面积大,部分堤段无压浸台,绝大部分堤段由50年代废旧堤加筑而成,内藏树蔸、坟墓、房基、境井等隐患。特别是白蚁、蛇、鼠、獾在堤身上到处打洞,屡整屡现。三是安全区涵闸共22座,大部分属50年代修建,设计标准低,且孔径只有05-0.8,多年来淤塞过半,无法检修。四是安全区围堤与各类交通公路接线处有缺口44处,低于设计标准0.82米左右,一旦分洪,需封堵土方3.5万方,22座涵闸需封堵土方1.8万方,共需封堵土方5.3万方。这些涵闸和交通路口也将成为不安全源。五是防浪设施尚不完整,有30公里围堤段面无防浪林。六是围堤基础不牢,有22.3公里属沙层基础。

2、住房不安全。安全区在60年代由国家投资、地方投劳修建的砖木结构安置房由于修建时间长,房屋质量差,分布面积广,加之有部分安全区经常受到不同程度渍水浸泡,安置房破损、倒塌的程度加剧。据对17个安全区不完全统计破损严重亟待整修的房216栋、2939间、88912平方米;倒塌及危房158栋、 2091间、60742平方米。这些房屋按预案计划安置31047户、127166人,而实际仅能安置10372户、44745人,只占安置计划的35%。这一情况,一方面反映了房屋老化失修,另一方面也存在如何管理使用的问题。分洪房是54年建的,现在能居住的要么是出租房, 要么是临街门面房,要么是经改造后返面积的房。可以说,只要是没住人的房都已严重倒塌。能住人的房已住人;没住人的房没有安全感,都基本不能住人,且这些房无下水道、厕所、照明线路,分洪移民房安置移民的方案根本不能落实到位。对此,当地党委、政府对分洪移民房如何改造感到非常棘手,既不能拆,又不能用。

3、基本生存条件不具备。首先是供水设备无法保障。21个安全区平时除斗湖堤、杨厂、藕池、闸口、夹竹园等原区镇所在地有较完整的供水设施外,其余均靠乡镇自筹资金建有简易供水设施,分洪后各安全区现有设施均难保障供水。其二是排水设施不健全,各安全区平时均靠自排,一旦运用,将依靠排水设施提排,虽然每年都在分洪运用预案中作了设施安排,但从98年运用情况看,排水设施主要问题是难以及时调配或无法配套启用,大部分安全区提排无机台,无防冲槽,即使有良好的设施也难及时起排;安全区内生活用水及雨水无法尽快排出。其三是电源不能保障。21个安全区除4个有电网供电外,其余17个均靠自发电,供电条件极为有限,远不能解决照明问题。其四是转移路、桥损坏严重,达不到人流量、物流量的要求。四是医疗卫生条件极为有限。大部分安置群众场所内无公厕、无医疗场所。(荆州市政协)

荆门农民弃田撂荒现象应引起重视

据荆门市政协反映,目前农村中,弃田撂荒现象严重。弃田量有增无减,大片肥活的土地被“抛荒”。表现在:如地处平原水乡的某乡14个村1个居委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上述问题,撂下土地或包不出去的土地共有2600余亩,村均170余亩。

弃田者不断增加。通过走访15户农户,只有7户表示愿意种地。农艺师反映弃田撂荒的原因主要是“两高两低”、“两多两少”。

原因之一:税费高、收入低。农民说:“天天喊减轻农民负担,可农民负担却越来越沉重。”目前除“三提五统”外,需交的费用多达十几种,而一亩水稻的收入只500元左右。如此沉重的负担,使农民失去了种田的积极性。

原因之二:成本高、粮价低。“种粮增产不增收”。当前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各种服务费用日长,而近两年粮食价格却持续低平。国家的粮食保护价为065元/斤,而粮食部门的收购价一般在050元/斤左右。有户农民算了一笔帐,去年种一亩水稻平均花去化肥、粮种、农药、水费等共计350元。按亩产稻谷1000斤,平均售价0.50元计算,种一亩水稻纯收入只有150元。

原因之三:经商多、种粮少。“种地不如干别的赚钱”。种 10亩地年收入也只有1500元,而外出做工,每年可净挣3000 4000元,甚至近万元。

原因之四:老劳多、壮劳少。农民说:“承包到劳变成了承包到老”。目前,回乡务农青年逐年减少。许多年轻人不愿或不善农活,尤其是有知识、技能者大多进城()务工或从事其他行业。老弱病残者成了种田的“主力军”。责任田变成了“老人田”。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时值春耕时节,农民弃田撂荒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荆门市政协)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