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污染环境调查
2017-08-09
民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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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次热电)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将位于榆次区庄子乡井峪村西沟的土地以租代征,未批启用,未进行标准化建设,直接倾倒煤灰等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

  记者从榆次区庄子乡井峪村了解到,榆次热电往井峪西沟里倾倒煤灰固体废物已经有好多年了。有村民反映,直到去年,榆次热电灰场占用井峪西沟土地,村委会才协调和部分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而且井峪西沟灰场底部没有看到铺过防渗布设施,也没有采取其它防渗措施。

  记者在现场看到,榆次热电倾倒煤灰固废,大风卷起的粉煤灰漫天遍野,附近村里的房屋上、院子里都落满褐色的灰尘。

  榆次区国土局有关榆次热电灰场征用土地审批资料中显示:只有修文镇中郝村167.86亩、西郝村3亩。榆次区国土局征用审批资料里面没有井峪西沟事故灰场这块地的报批相关用地资料,也没有征用过这块地。

  调查显示,庄子乡井峪村村委会与晋中万晟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位于井峪村西沟,面积110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北至中郝地界。土地用途为存放粉煤灰,承租期限为九年,从2016年12月到2025年12月。晋中万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庄子乡井峪村村委会九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22万元,合同签署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通过走访涉及租赁土地的井峪村民郝瑞生,郝瑞生说:“井峪西沟灰场占了他二亩地,确实签了合同,通过租赁方式让灰场使用,租金一亩一千元,一次性付清,但是钱至今还没有给到他本人手里”。

  榆次区国土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无论是荒地还是其他耕地,只要占用土地必须通过用地审批才允许用地,土地也不能随意租给他人。井峪村西沟灰场这块地属于没有办土地使用手续,未批先用,是非法用地。

  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在使用井峪西沟这样一个备用灰场,而该灰场并未进行规范化建设,未做防渗处理。电厂排放的粉煤灰,堆积在灰场中时,经雨水的冲洗渗入地下将导致地下水源严重污染,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

  2017年6月23日,记者向晋中市环保局举报中心,举报转榆次区环保局时称,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灰场不符合环评要求建设,本为固废填埋,现又把煤灰向外运造成道路抛洒煤灰粉尘,造成二次污染。榆次分局环境监察四中队执法人员于6月26日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在井峪西沟建有事故备用灰场,灰场占地160余亩,在井峪村西侧大沟内,而对其非法所建并未提出异议。对此,当地环保局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加强采取道路喷洒、降尘洒水措施,及时清理运输道路的积土、积灰,防止扬尘二次污染,并且把处理情况书面反馈晋中市环境监察支队。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水利厅晋水资【2006】91号文件关于国电山西榆次热电厂工程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批复文件中提到,废污水必须全部处理回用,实现废污水零排放。7月17日下午,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的北墙下,记者看到了两个正在排放污水的排污口,立即向当地环保局举报,环保执法关队长带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却称这些水通过暗管排到了南干渠。与此同时,同行电厂的环保负责人否认说“不能说从电厂里出来的污水就是电厂排出来的。”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