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7-08-08
地方性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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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协发[2002]3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情民意信息

工作的若干意见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认真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为切实加强我市人民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全国政协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民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力求真实。要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真实准确地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注重质量。要着眼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充分反映需要中央和省、市领导有关部门了解的或其需要了解的有份量、有价值的信息。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体现特色。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体现人民政协的特色和优势,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包括统一战线内部各界人士的看法和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讲求时效。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要跟踪连续报。

二、主要内容

(一)对党和国家及我市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

(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基层群众或特定社会群体的情绪变化,有识之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

(三)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

(四)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重要社会动态的反映,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六)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情况的反映。

三、收集渠道

(一)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其他会议,收集社情民意信息。

(二)通过委员约谈会,有重点地收集社情民意和委员的意见、建议。

(三)从政协委员提案、基层政协组织工作简报等内部刊物中发现和提炼社情民意信息。

(四)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县(市)区政协信息联络站(点)及特约信息员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中筛选整理社情民意信息。

(五)从市政协及各专门委员会、各县(市)政协开展的调研、视察活动及其形成的调研报告中提炼社情民意信息。

(六)适时就有关问题召开相关委员和代表人士的座谈会,或问卷调查,上门走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

 

四、网络建设

(一)建立以全体政协委员为主体的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每个委员每年向市政协至少提供1条有质量的信息,提出1条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委员提供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将作为评选“优秀政协委员”的重要参考。

(二)组织政协委员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应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相结合,通过调研、视察等活动和委员提案、信访等方式,积极发掘和反映高质量的信息,每个专门委员会每年要向市政协办公室提供自己采写的23条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

(三)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县(市)区政协及有条件的乡镇政协联络组分别设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联络站(点)。联络站(点)要明确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采写、收集、整理、报送等具体工作。每个联络站(点)每年向市政协至少提供5条以上有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

(四)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各县市区政协机关干部和民主党派成员中,聘请一批特约信息员[各联络站(点)工作人员为当然的特约信息员],并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开展采写、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的竞赛活动。

(五)在市政协建立全市政协信息网络中心,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具体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反馈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保证信息网络畅通。

(六)市政协机关、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县(市)区政协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网络技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立起更加快捷、高效的信息传递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报送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将了解反映的情况整理成信息材料后,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一式二份分别传递给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和综合科。委员也可以通过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专线电话反映有关情况。

(二)政协办公室秘书科对收集的信息要及进进行登记、分类、筛选、编辑,凡报送的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秘书长签发。特别重要的信息由市政协主要领导审签。

(三)根据信息内容,采用不同形式,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以及全国政协信息中心或省政协办公厅。对一些适合于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对涉及机密内容的信息要通过机要渠道反映,要为提供批评、举报性质信息的人员保守秘密。要做好报送信息的存档工作。

(四)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统计、公布信息情况,并向委员和信息提供单位、个人通报信息来稿和录用情况。有领导批示答复的,应及时转告信息提供者。办公室要注意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建立起信息及时传送、督办、反馈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组织领导

(一)反映社情民意是一项关系政协履行职能的全局性工作。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对重要社情民意信息,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提请党政领导予以关注。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要加强对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县(市)区政协的联系、协作和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二)切实关心信息工作干部的成长,采取切实措施,在阅读文件、参加会义和培训学习、调研考察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必要条件。信息工作干部要努力加强理论学习,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掌握现代化技术手段,树立勤奋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市政协适时召开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部署信息工作。市政协办公室每年举行一次信息员会议,交流探讨,培训提高。对反映信息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单位和信息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信息工作评比办法由市政协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政协荆州市委员会

                                                     20021220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