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奖励扶持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意见
2016-11-02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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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政发〔20168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滋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省、荆州市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和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小进规、规改股、股上市”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改制,创造条件上市或赴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资源优化整合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提升我市企业法人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培育和做强优势产业,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6年,新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辅导企业2家,新增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5家。2017年,全市力争新增“小进规”企业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股权改制;力争新增省级重点培育拟上市后备企业1家,新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3家,新增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20家。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挂牌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工作。

(二)企业自主,开展市场化运作。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决策权,鼓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做好利用资本市场工作,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认识和能力,形成优势企业与重点产业提升间的良性互动。

(三)部门合力,优化发展环境。有关部门要与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合格市场主体培育和推介对接、宣传培训等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四)中介助推,强化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环境,引导证券中介机构提升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能力,发挥证券中介机构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的助推作用。

三、扶持政策

(一)对新增“小进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鼓励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鼓励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导向、特别是属于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产业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规范经营和法人治理。

对进入上市、挂牌的企业因股份制改造,依法补缴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给予企业全额补助,用于企业研发、技术改造等方面。

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及重大产业资金分配向股份制企业倾斜支持。

(三)推进企业到场外交易市场挂牌。

对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工业、农业、商贸等企业,鼓励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武汉股权交易中心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发挥场外交易市场的作用,推进企业多元化融资和规范发展。

1.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含转板)的企业,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19号)精神,荆州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挂牌企业成功融资达到3000万元且全部用于企业项目建设的,市财政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对完成股改且在武汉股权交易中心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3.对在“新三板”、“四板”交易板新挂牌的企业,市金财担保公司优先安排银行融资担保,并减免自挂牌之日起两年融资担保费的50%,减免实行先交后返的办法。

(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1.对经辅导并纳入省级点培育的上市后备(省证监局备案)企业,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120号)及《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19号)精神,享受省财政200万元奖励,荆州市财政300万元奖励,同时市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不含先期给予的50万元奖励)。

2.对通过证券市场再融资,且募集资金70%用于本地项目建设的上市公司,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建立协调服务机制。成立松滋市资本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业经济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科技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松滋支行、银监办、国资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建立全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协调服务机制,研究解决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进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具体工作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配合,加强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辖区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需办理的变更手续、证明性材料等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完善梯队培育机制。

在全市规模企业中筛选50家优质企业建立企业后备培育库,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建立起“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队培育机制。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要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产品竞争力强、有上市挂牌计划的企业纳入市级重点培育计划,加强跟踪服务和政策兑现工作。

(三)注重分类指导服务。

要积极组织专家为企业开展咨询、辅导服务,普及资本市场知识,引导企业正确定位,帮助企业合理利用资本市场。要积极推进企业在境内上市;对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要重点引导其赴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同时,要积极搭建企业与金融、投资、中介等机构的对接交流平台。

(四)提升中介服务质量。

市金融办根据上市成功率、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综合信息建立中介机构业绩档案,及时通报各类中介机构的业绩和服务水平,对资信良好、执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要向社会和后备培育库企业宣传、推荐。

(五)加强宣传培训活动。

加强对国家有关资本市场发展政策法规、相关要求及成功案例的宣传,调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积极性;会同有关部门、媒体,根据不同梯次企业的要求,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为企业搭建与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权投资机构等进行沟通交流的平台。

(六)本意见由市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有效期至201712月。

2016112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112日印发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