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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松滋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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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政发〔201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滋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市政府研究,将松滋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松滋市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32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计66项。松滋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松滋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将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对松滋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清单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政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2016年8月9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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