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滋市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4-28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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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政办发〔201418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松滋市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428

松滋市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水平,成功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按照《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估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整合幼教资源,改善办园条件,优化教师结构,加快建构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

1.积极兴办公办园。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大力兴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群众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2.积极扶持民办园。积极鼓励热心学前教育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投资兴办规范化、标准化的幼儿园,并根据学前教育规划,为社会力量兴办的幼儿园提供必要用地,对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落实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投资经营管理权益,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以及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聘、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权利。   3.建立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总经费的4%;保证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人,完善政府、举办者、家长等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机制,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多渠道筹资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

(二)坚持以幼儿为本,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提高保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结合,注重对幼儿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2.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实施办园许可审批和幼儿园年检制度,申办民办幼儿园必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办理办园许可证。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违规高价收费。   

(三)优化队伍建设,提高保教人员整体素质。

1.建立补充机制。足额配备幼儿教师,按照省示范县市规定的幼儿教师编制比1:7,每年补充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5名。逐年配齐公办园教师,解决幼儿师资短缺问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幼教师资队伍。

2.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教师热爱幼教事业,增强爱与责任的意识,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师德奖惩机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

3.提升幼师专业能力。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鼓励幼儿教师参加本专科学历学习,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水平。

4.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任职。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负责制,明确园长岗位职责,建立园长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4421520)。成立松滋市创建学前教育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全面排查阶段(521610)。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逐地、逐园全面调查摸底各园评定等级、办园主体、办园时间、生源规模、覆盖范围、硬件条件、师资状况、保教常规、安全管理情况,分类汇总,集中研究,分析全市现状与省评估标准的差距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对个性化的问题,下达限时整改意见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自查整改阶段(6111020)。各地、各园对照省评估标准以及全市集中排查情况,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全市以现场比点观摩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组织迎评阶段(10211120)。出台市、镇、园三级迎评工作方案,高标准建设三级资料档案,高水平建设迎评工作现场。组建督查专班进行实地查验,不漏一园,不掉一环,确保创建成功。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以市为主统筹建设,乡镇依法管理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组织实施、统筹建设和管理职责,负责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工资发放和办园经费的统一管理,实行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保教工作和质量评估的统一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构建以乡镇公办中心园为核心,延伸至区域内各建制村(社区)的学前教育网络,努力提高办园水平,满足辖区内包含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三)完善督评机制。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整治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纳入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针对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附件:松滋市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松滋市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领导小组名单

  长:李恒    市长

副组长:卢家国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秦明山  副市长  

  员:肖中华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明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正柱  市发改局局长 

苏振德  市教育局局长

马挟超  市公安局政委 

覃旭    市财政局局长

胡小平  市人社局局长 

罗明雄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昌华  市住建局局长 

江传贵  市卫计局局长 

赵丛美  市编办主任 

王红    市妇联主席 

代阳云  市物价局局长 

范志祥  市住建局副局长、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祖胜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苏振德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祖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28印发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