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
2010-06-13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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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信贷投放目标

  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按照“快、重、准、实”工作要求,切实将保障信贷总量较快增长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在信贷总量、授信管理等政策上的倾斜,确保今年各项贷款净投放8亿元,其中工业贷款净投放2.5亿元,农业贷款净投放1.35亿元。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以“一区四园”为重点,对全市100家重点工业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三个一” (一家银行包、一名行长挂、一个客户经理联)的金融服务工作体系,为项目、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创新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更切合实际的信贷管理、决策、审批、授信、监督以及信用评级制度。各金融机构要成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增加小额信贷营销人员,实行专业化营销。改进中小企业评级与授信管理,树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信贷业务理念,将中小企业的“三品”(企业负责人的信用人品、企业的产品及抵押品)、“三单”(税单、货运单、银行对账单)、“三表”(水表、电表、报关单表)作为评级授信和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可作为各银行机构贷款审批依据。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放款效率,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市贷款增长水平。

  (三)丰富中小企业授信产品。金融机构要加强中小企业授信产品品牌化建设,结合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及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推进产品创新,满足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的需求,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创新中小企业按月、按季等额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资金需求。鼓励开办银团贷款、社团贷款、上贷下用、异地融资等新的贷款方式。

  (四)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融资担保的财产范围,探索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各类动产或不动产,都可以用于贷款担保。大力发展存单、仓单、股权、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押贷款和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山林、水域、滩涂、荒地、水面经营承包权、农户宅基地、集体用地等抵押贷款。

  (五)充分发挥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的作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加强辅导,做好相关服务,通过召开推介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展直接融资。

  三、加快培育信贷主体

  (一)加大A级信用企业培植力度。市金融办要组织各金融机构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一次A级信用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力争今年我市中小企业A级信用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透明度;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的信用知识及金融知识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信用意识。

  (二)各行社都要把拓展10家以上的新客户作为硬指标,围绕全年信贷投放目标,通过开展信贷新客户、优质信贷客户培植活动和银企集中授信签约活动,将投放计划分解到企业,落实到项目,力争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的授信突破100家,对规模工业企业的信贷覆盖面提高30%

  (三)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采取“企业自愿、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选择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积极推进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整合优质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做大做强优势企业,使上市后备企业早日达到条件并及时进入上市辅导程序。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登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利用再融资加快发展。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联营、并购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

  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一)实行增量投放奖。继续设立金融机构投放增量奖,对新增投放的奖励标准从1‰提高到1.5‰。

  (二)鼓励提高存贷比和存款本地放贷率。实行存贷挂钩。按2009年底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余额占比,与市财政性存款、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益性存款挂钩。引导对公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存到存贷比高的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存款本地放贷率。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的70%以上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其中,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要全部用于当地,农行和农村信用社新吸收的存款原则上要用于当地,其他商业银行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政策性银行要积极拓展业务范围,确保信贷投放不断增长。

  (三)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由市财政出资,设立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银企集中签约活动推介的中小企业贷款发生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五、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一)优化贷款抵押登记程序。市国土、建设、房管、林业和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简化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提高登记效率,并将抵押登记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形成规章制度,向社会公示。

  (二)实行登记评估收费优惠制。工业企业以房地产及设备质押融资,相关部门办理他项权证手续,不再收取登记费、评估费和工本费等一切费用。办理他项权证手续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相关应缴费用由行政服务中心登记后,年终由市政府与相关部门统一协商结算。涉及评估事项的,由企业和银行自主选择评估机构,相关部门不得强行指定。

  (三)实行挂牌保护和行政处罚报告制。对金融机构实行挂牌保护,严禁干扰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各类评比、检查、收费和罚款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金融机构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在事前报市分管领导同意,处罚结束后报市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备案。

  (四)鼓励新设金融机构。凡在市内新设立分、支行级以上金融机构的,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总额不超过国家、省规定最低标准的三分之一。

  (五)支持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实现抵押权和金融债权,所涉及到的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标准的20%执行,并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六、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创新

  (一)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积极支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拖欠的贷款,维护金融债权。市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及相关中介评估机构在办理工商登记、土地出让、房产评估、产权登记等手续时,要简化程序,减免收费,优质高效服务。市信用联社要抓住契机,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增加信贷投入,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二)不断壮大担保行业。认真落实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支持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建立健全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金财担保公司和金信三农担保公司实力,做大做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主业。金财担保公司要力争年内担保贷款突破1.5亿元,金信三农担保公司要加强与三家涉农金融机构的合作,力争年内担保贷款突破5000万元。

  (三)稳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金诚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经营,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年内累计投放达到1.5亿元以上。

  (四)完善全市金融服务网络。加强与各银行总行的联系与交流,尽快引进组建村镇银行。鼓励全国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松滋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设立贷款子公司、农村互助基金会、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的民间金融组织。

  七、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一)深化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创建。深入开展以“企业信用、农村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为主体的信用工程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环境、信用环境、司法环境、信用中介服务环境和金融内部环境改善,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的A级信用企业要达到70%以上,信用乡镇建设要达到100%。健全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建设机制,争创“全省最佳金融县市”。

  (二)进一步改善金融司法环境。对影响金融生态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市纪检监察、政法部门要快立案、快侦查、快审理、快执行、快结案,提高金融债权案件执结率。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公开曝光“黑名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法律责任。

  八、积极发展保险事业

  (一)认真开展“全省保险先进县市”和“国家级农村保险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根据省政府金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保监局《关于开展保险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鄂金办发〔200931号)精神,认真开展“全省保险先进县市”和“国家级农村保险示范县市”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县域保险领域,增强保险服务功能,统筹城乡保险业发展,培养市民良好的投资理财习惯,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二)不断拓宽保险覆盖率。进一步扩大能繁母猪、水稻、“两属两户”房屋等政策性“三农”保险的覆盖面,努力争创荆州示范县市。努力实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推进企业贷款财产保险工作。探索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大病保险、生猪保险、森林保险、泥石流地质灾害保险、水产养殖保险、油菜保险和棉花保险等新险种。

  (三)加强保险行业自律。成立市保险行业协会,规范保险行业经营行为,引导保险企业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构建更加和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新贡献。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