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2009-03-17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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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全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意见》(鄂政发〔20084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鄂政发〔20085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全市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一)建设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2009年、2010年再新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家,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00家以上,引导城市连锁和超市向边远农村延伸。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以农家店为载体,送邮政、电信、药品、文化用品下乡,逐步实现“一网多用”。在全市开展“示范农家店”评选活动,加强对已建成农家店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不断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经营成本,方便群众生活。

   (二)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大力发展农产品县域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采购和物流中心,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使更多的优势农产品进入全省、全国以及国际营销网络。在城区加快林园大市场标准化改造,使之成为县域农产品集散中心。筹建全市柑桔产地批发交易中心,在有特色农产品的乡镇建设3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大力实施“农超对接”工程,把“农产品与超市”、“林产品与超市”、“本地超市与大中城市超市”的对接活动延伸到乡镇、村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保鲜库、冷藏库建设,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三)健全农资流通网络。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承办企业为龙头,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尽快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覆盖面广的农资流通网络。引导农资流通企业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

  (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作用,按照“退市进郊,退路进场”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建设12个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和交易市场,规范交易地点和交易行为,引进生产企业进场发展精深加工,实现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服务网络体系。再生资源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完善社区、乡村服务业务,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延伸到社区、乡村。

  (五)加快建设工业品销售网络。以工业园区为主体,配套建设信息物流中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搭建松滋会展或市场平台,促进地方工业品销售。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博)览会,开拓产品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推动全市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网上销售渠道。开辟工业品外销的绿色通道,大力降低企业产品销售成本。

  二、扩大全市城乡居民消费

  (六)全面推进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工作。从200812月起用4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将家电下乡产品在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品种范围,并将每户只能购买1台(件)的限制放宽到2台(件)。全市具有农业户口的居民,以户为单位购买中标家电产品,享受该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汽车下乡工作按国家出台政策组织实施。

  (七)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提供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实行“农改超”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让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倡导餐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开办早餐服务,逐步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积极发展和规范大众洗浴、洗涤、美容美发行业的服务。

   (八)促进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建立旧货收购网点和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要。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支持二手车市场建设,促进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和二手车交易。促进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九)积极发展信用销售和银行卡消费。积极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的发展,建立信用风险合理分担机制,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消费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

  (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大力促进节假日消费,开展购物促销活动。

  三、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十一)狠抓流通企业食品安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放心肉”、“放心酒”监管体系建设。对松惠肉业公司屠宰厂和各乡镇定点屠宰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完善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肉类、酒类商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

  (十二)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商业化储备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市场监测,增强调控预见性,提高因灾、因事故等原因引起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生波动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市场稳定。

  (十三)加强市场监管,改善交易环境。积极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零售商品交易行为,推广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取消对供应商的不合理收费。引导零售企业规范促销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提高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流通业发展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湖北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用于农村日用消费品、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中心、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低温仓储冷链系统、农村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和纺织服装等产品的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市财政设立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账户,统筹管理使用国家、省及本市配套资金。重点对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外贸出口、商业网点规划、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以及家电下乡工作等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扩大出口押汇、出口保付代理业务、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方式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市农发行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金财担保公司要积极提供担保。充分利用中国信保湖北公司功能,推动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规避出口收汇风险。同时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的保费给予资助。

  (十六)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对国家支持的流通类项目承办企业,增值税方面享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28号)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凭收购发票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凭普通发票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抵扣;对承办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从农业生产单位开具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承办企业和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建设的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可按国家规定加速折旧。

  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开展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试点,减少退税审批层级,加快退税单证审核审批进度。

  (十七)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安排,及时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电、用水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

  五、加强领导,形成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合力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松滋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邮政、农业、金融、税务、工商、物价、质监、粮食、供销、药监等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抓好督促落实,共同做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工作。

  (十九)积极服务,严格收费管理和检查。2009年,商务部门要组织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规范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有关部门要简化证照办理程序,对承办企业开办的专营店及加盟店由企业总部持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只收取工本费。对经改造后加盟的连锁农家店,行政规费维持改造前的征收水平;对新建加盟连锁店按最低标准收费。依法依规抽样检查商品,检验费不得在流通环节收取。对承办企业产品配送运输,提供便利通行,享受通行“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承办企业建设农村市场网点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配送中心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

  (二十)充分发挥市场流通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流通主体,进一步降低准入条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流通领域。在培育壮大骨干流通企业的同时,扶持和促进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经纪人队伍发展。支持和促进各类流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市场流通主体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年底,市政府将对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企业或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