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2009-03-03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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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促进松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大力度地加大信贷投放、加快金融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根据国家、省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就全市金融业加大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货币信贷快速增长

 (一)明确信贷增长目标。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按照“快、重、准、实”的工作要求,切实将保障信贷总量较快增长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在信贷总量、授信管理等政策上的倾斜,确保今年各项贷款累计投放21.78亿元,其中,工业贷款累计投放9.85亿元,农业贷款累计投放5.95亿元;各项贷款净投放8.8亿元,其中工业贷款净投放5.2亿元,农业贷款净投放1.75亿元。

    (二)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市政府金融办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办、经济局等部门及乡镇进一步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银企洽谈活动,梳理重点融资项目,提高签约项目的贷款落实到位率。

    (三)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各金融机构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也要给予信贷支持。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大信贷服务力度,积极支持重点信贷需求

    (四)力保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各金融机构要在金融办的统一组织下,对于本地的重点企业,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对产品销路好、生产有利润的企业,要增加贷款支持;对生产经营有一定困难,但能按时偿付利息的企业,要稳定贷款存量,不收回或压缩贷款;对财务风险较大的企业,由金融办统一组织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五)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从风险控制、成本利润核算、信贷审批、激励约束、违约信息通报、风险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创新,简化信贷流程,增加信贷产品,建立相对独立的营运机制,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开展中小企业财务咨询、培训等服务项目,分层次、分类别对中小企业进行授信,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加大A级信用企业培植。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金融培植、部门支持的“四位一体”的A级信用企业培植体系,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点放在培植A级信用企业上,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培训,整体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综合素质,力争我市中小企业A级信用企业在2008年的38家基础上净增12家达到50家。同时,加强我市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为我市农业加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创造良好条件。

  (七)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旧城改造以及农村集中居住地建设的信贷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

    (八)支持扩大消费。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消费阶层特点,开发出多样化的消费信贷产品,在继续发展住房等主导消费信贷产品的同时,努力拓展个人综合授信、汽车、非义务教育、耐用消费品和信用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信贷业务。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促进推动工业品下乡。

  三、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增加农村有效信贷供给

  (九)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服务企业的“社团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第三方库存监管”信贷模式,积极开办土地流转贷款、林权质押贷款、鱼池经营权质押贷款业务,涉农金融机构要在支持“三农”中准确定位、整体推进。坚持农业银行为农业发展服务方向,进一步稳定和发展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业务,重点支持我市生猪养殖和土鸡养殖项目;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转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在发展小额农贷的同时,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确保新增贷款的70%用于支持“三农”发展;邮政储蓄银行要做大做强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确保每年新增贷款5000万元以上,力争在服务农户小额信贷和县域涉农企业上有所突破。

    (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按照试点规划,金融办、银监办要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工作,尽快促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成立。

  四、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

   (十一)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巩固发展水稻、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保险,大力推进林业、水产业及土鸡养殖等保险试点,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

   (十二)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用足用好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发挥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积极吸引和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和大型龙头企业项目。

  五、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合

    (十四)给予资金扶持。市财政调度一定扶持资金,注入市金财投资担保公司作为营运资本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良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短期资金支持。

  (十五)加强担保机构建设。落实省对县(市)集中税收增量返还的50%用于本地补充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政策,扩大市担保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创新担保抵押方式,力争今年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额过3000万。探索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拓展涉农贷款担保业务,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

  六、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十六)加强对金融运行的分析监测,强化金融监管。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动态,加强经济金融运行分析研究。特别是要高度关注重点企业资金链断裂和关停倒闭等突发事件对银行信贷资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研究制订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金融办、银监办、人民银行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监管工作要体现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要求。金融办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防范和处置各种金融风险,极力制止乱集资、乱办金融业务等违法行为。

   (十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合互动机制,进一步净化金融环境,要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避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对金融单位的考核奖励办法,将信用乡镇、信用社区等信用“细胞”工程建设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深入开展“诚信松滋”和“全省最佳金融生态县市”建设,为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九年三月三日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