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31号)及《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荆政发〔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市情市力数据,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目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查清10年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松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松滋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各基层人口普查机构组建工作要求在2009年11月底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推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普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公安、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各新闻单位要开展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抓紧开展试点工作,科学组织好全市的普查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修定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为全市开展人口普查提供必要的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推进依法普查。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个人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排除一切干扰,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保证普查经费。按照国发〔2009〕23号、鄂政发〔2009〕31号和荆政发〔2009〕30号文件精神,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乡镇(开发区)要安排必要的人口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尽量节省财政开支,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松滋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茂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正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熊邦华 市统计局局长
万正立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立忠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毛泽钧 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赵一军 市人武部副部长
聂敬宗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周 红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 冰 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曹维兵 市发改局副主任科员、市投资公司总经理
刘仁川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忠民 市监察局副局长
易 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先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梅霞 市民政局副局长、移民局局长
张家好 市人事局副局长
邓万才 市农业局副局长
雷元新 市卫生局副局长
雷松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际文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 岚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代银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刘元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尹诗雄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龚亚平 市房产局副局长
马万柱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长
杨家国 武警松滋中队指导员
佘克芝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熊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佘克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