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政府松滋市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7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2008-10-15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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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政策规定,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圆满完成了征兵工作任务。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武装部批准,刘家场镇、万家乡、王家桥镇被评为“2007年度征兵工作红旗单位”;新江口镇、涴市镇、沙道观镇、八宝镇、斯家场镇、南海镇、街河市镇、卸甲坪乡被评为“2007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市人武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2008年的征兵工作中再创佳绩。市政府、市人武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征集范围,严把征兵质量关,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确保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