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滋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2007-07-30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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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松滋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松滋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松滋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松滋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利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全面发展。全市共有85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3.6%3000多名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7900多名有劳动能力的城乡残疾人就业;扶持3000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3800多名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运动取得较好的成绩;扶残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全市建有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各1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市乡镇以下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全市有3800多名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难以保障;3.8万余名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指标
  (一)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生活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松滋作出新的贡献。
  ()总体目标——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状况,确保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扩大康复服务面,使12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帮助农村3000名贫困残疾人脱贫,扶助全市300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残疾人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普及文艺、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市、乡()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任务指标
  1、康复——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8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继续组织实施重点康复工作。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00例、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80个、装配假肢100(大腿40例、小腿60),聋儿听力语言训练40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5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60名。使5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为1000名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药物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3000件。——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2、教育——巩固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重视低龄残疾儿童发现和康复治疗,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力争到2010年,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3、就业与社会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新增20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农村残疾人的从业能力。——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90%以上,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农村重残和一户多残特困户的救助标准。
  4、扶贫——扶持38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低收入贫困残疾人稳定提高经济收入。——提高210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救助标准。——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助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5、文化、体育——普遍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选拔培养优秀艺术人才。——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积极组织参加省内各项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贯彻《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6、维权——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和维权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强残疾人的信访工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7、宣传——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倡导现代文明社会的人生观,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8、信息化建设——完善市、乡()残联系统网络建设,加强互联网网站建设与信息服务,实现市残联和中国残联、省残联、荆州市残联间网络互连和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9、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全面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加强市、乡()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加强残疾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水平;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建立完善市、乡()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提高服务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继续开展白内障复明、听力助残、假肢安装和肢体残疾儿童矫治等重点康复项目;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对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提供免费药物治疗、住院治疗补助。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福利企业单位、智力残疾人家庭等,开展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巩固和完善全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为各类残疾人供应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要进一步加大对康复工作的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和荆州市康复项目,并落实好本级财政的配套资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
  ()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培训工作。继续将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以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断加大投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逐步推进残疾人中等教育;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使上线残疾考生的录取率达到95%以上;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应残疾人特殊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每年为500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对贫困的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深入开展盲文、手语的学习和推广工作。
  ()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加强社会保障和扶贫解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大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用足用活优惠政策,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规定将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扶助力度。继续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51)精神,将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扶贫开发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针对残疾人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贫困户;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以备战2008年北京残奥会为契机,依托社会资源,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积极组团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选拔、培养运动员;扶持特教学校,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积极参加残疾人艺术汇演;推动市级公众图书馆的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的建设;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省政府令第275)和《荆州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市政府令第50),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配合市、乡(镇)两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优秀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宣扬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人生观;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创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市广播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手语新闻栏目;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
  ()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实现市残联和中国残联、省残联、荆州市残联及乡镇残联间的网络互连,实行相互间的业务数据、政务信息传输;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的水平;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丰富信息内容,促进政务公开;组织和推进面向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残工委〔20054)要求,完善机构、理顺关系、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使基层残疾人工作有人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十一五期末,市、乡()残联组织建设要全面达标。社区残疾人工作要普遍建立健全残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建立残疾人活动室,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农村要借鉴城市社区残疾人工作的经验,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残疾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要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好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发挥其指导和辐射作用。建立、完善集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文体活动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规范管理,切实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有效的服务。
    
        
主题词:民政残疾人规划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730日印发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