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7-07-19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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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我市农产品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深化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科学把握和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律,在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各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扩展工作领域,把推广种养殖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标准化技术作为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要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园、优势(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非疫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进一步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规范示范区建设,提高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要把实施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认证工作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快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进程。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依法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要推进现代流通方式,鼓励采用连锁经营等形式,提高优质投入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加强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新产品,加快对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要普及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施药机具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建设。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适宜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确定重点监测品种和区域,开展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例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发布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坚持并完善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药物残留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使用、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促进落实整改措施。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目标。结合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探索推广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把产品标签与农产品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检测,加速推广动植物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筹建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三大检测中心,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水平。要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培养计划,至2008年底,培养1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骨干,培训1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各乡镇及农业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措施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整体素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力争到2010年实现我市农产品无公害化目标。
  (二)大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各地要逐步建立产地(包括养殖场、养殖水面)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创造条件对农产品产地进行统一评价,划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并与产地认定工作结合起来。
  (三)继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对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制订出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者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四)尽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科学进行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逐步提高质检机构信息化水平,实现检测信息共享,不搞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要以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满足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需要。
  (五)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要尽快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2007年全市完成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28个、绿色食品标志2个、有机食品标志1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分解任务,认真落实,在积极增加产品认证数量的同时,加强认证标识的管理,强化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保证认证产品的质量水平和信誉。
  (六)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结合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标识认证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建立自律性检测制度。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与生产基地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推行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积极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各环节的监管,使农产品准出与准入制度紧密联结。推进农业品牌战略,加快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标识或标注。
  四、切实加强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高度统一思想,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公安、卫生、粮食、工商、质监、药监、畜牧、水产、商务、广电、环保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班专人负责,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加工环节的监管,商务、粮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各司其职,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污染的执法检查力度,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食品卫生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切实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取得实效。    

○○七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农副产品安全管理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719日印发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