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2017-08-01
法院
已阅 637
和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国海管字〔2017〕346号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和国家海洋局批复的项目用海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海洋局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得开展国家海洋局及海区分局审批的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涉及的路由调查勘测报告(含军用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报告)编制工作;不得开展国家海洋局批复的项目用海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及报告编制工作。需要开展上述业务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签订上述中介事项服务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项目,可按照合同继续完成。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应于8月24日前将已签订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项目报局备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落实本通知要求,规范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和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有关中介服务。局将适时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继续开展上述中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国家海洋局 

2017年8月1日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