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12-22
市级公文
已阅 182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中共荆州市委同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4日至7日在荆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审议通过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并选举;表彰2017年市政协优秀提案等。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