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长8.73%
2018-11-13
地方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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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仙桃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68元,同比增长8.73%。

  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84元,同比增长8.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04元,同比增长8.61%。
     从贡献率看,市城镇居民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2930元,对收入的贡献率为63.4%;经营净收入2588元,贡献率为12.7%;财产净收入946元,贡献率为4.6%;转移净收入3290元,贡献率为16.1%。农村居民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4480元,对收入的贡献率为38.6%;经营净收入4710元,贡献率为40.6%;财产净收入94元,贡献率0.8%;转移净收入2320元,贡献率20.0%。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