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降低增值税税率等重磅减税新政。
1-9月十堰市落实优惠政策减免税收达21.3亿元,较同期增加8.1亿元。特别是今年8月,一次性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退税达5.6亿元,切实将减负降税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