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力等19名同志不再担任荆州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2018-12-25
市级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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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马力等19名同志不再担任荆州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2018年12月25日 政协荆州市第五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序
 

  因调离、职务变动和年龄等原因,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决定:马力、王波平、冯伟、冯新、朱步洲、李佑虎、李梅芳(女)、杨从国、杨志敏、吴怡(女)、张昊、张亮平、张航、林继军、周晓君、赵家亮、钟玲(女)、唐洪、黎磊同志不再担任第五届荆州市政协委员。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