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聂祖美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9年3月12日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8〕465号文件,因工作需要,决定聂祖美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赵艾青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