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文件规章
 
1954-12-25
国家规则
已阅 621
  总 纲  中国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伟大的革命斗争中,结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革命伟大胜利的基础上,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
1954-12-21
国家规则
已阅 63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自成立到现在已经五年多了。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正确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于国家和人民事业,进行了许多重大的工作,这是大家所知道的事实。由于在这五年中间,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在各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特别
1954-09-20
国家规则
已阅 627
  序 言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
1951-10-17
国家规则
已阅 656
  一、大行政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尚未成立)   二、省(行署区)及相当于省级民族自治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三、中央直辖市、大行政区辖市
1951-10-17
国家规则
已阅 627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十八条的原则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第二条的规定,经于1951年7月19日本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议:凡已成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地方,暂依下列范围,代行本会地方委
1951-07-19
国家规则
已阅 645
  第一条 本通则根据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第九条、第十条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制定之。  第二条 省(行署区,下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以下简
1951-07-19
国家规则
已阅 663
  一、为了密切政府与人民间的联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与省、市协商委员会应以接受与处理人民意见为其重要工作,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人民意见包括建议、询问、要求、申诉、批评等事项,无论是口头或书面提出,均须认真处理,务使有着落,有交
1951-07-19
国家规则
已阅 578
  一、迄今已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发生联系的省、市协商委员会中,有些已开始代行着全国委员会地方委员会的职权,有些已初步地建立起自己的机构,并或多或少地进行了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1.协同政府筹备人民代表会议;  2.在人民代表会议闭幕之
1950-04-27
国家规则
已阅 620
  一、全国委员会基于各民主党派的发起和提议,为适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全国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等五个方面高级人员的学习需要,组织学习座谈会。  二、上述各方面高级人员的参加,悉依自愿原则,其有不愿参加学习座谈会而愿依据学习座谈会计
1949-10-18
国家规则
已阅 685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如下:一、执行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和全国委员会的决议;  二、根据中国人民政协组织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全国委员会的职权,进行日常工作。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由全国委员
1949-09-29
国家规则
已阅 769
  序 言  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已使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时代宣告结束。中国人民由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而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代替那封建买办法西斯专政的国民党反动统治。中国人民民主专政
1949-09-27
国家规则
已阅 6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中国人民政协)为全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旨在经过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团结,去团结全中国各民主阶级、各民族,共同努力,实行新民主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推翻国
1949-09-27
国家规则
已阅 657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基于民主集中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  第三条 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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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松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