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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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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协发[2007]3号
政协荆州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政协荆州市委员会关于切实发挥
界别作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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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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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2006年12月1日 政协荆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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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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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6日政协荆州市第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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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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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6日政协荆州市第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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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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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6日政协荆州市第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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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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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为了健全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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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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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人民政协职能,努力做好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切实加强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八条、第九条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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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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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6日政协荆州市
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常委参政议政的主体作用,保证政协会议、常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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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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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6日政协荆州市委员会三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始终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贯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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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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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协发[2005]8号
(2005年6月6日 政协荆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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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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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协发[2005]9号
(2005年6月6日 政协荆州市委员会三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
人民政协是由赞成政协章程的各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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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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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机关党委在政协党组和中共荆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下,根据《党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条例》,认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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